宿州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1-09-29 15:57来源: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司法局站点管理员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各位考生:

鉴于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应试人员和工作人员知悉、配合、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1.应试人员应当于考前14日起(客观题考试自102日起,主观题考试自117日起),在司法部报名系统“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中进行每日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完成信息填报。自我健康监测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和腹泻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并报告宿州市司法局。

2.应试人员须在司法部报名系统签订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3.考试当日,应试人员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安康码扫码显示“未见异常”,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体温检测结果<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旅居史,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通过口岸入境的考生须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4.应试人员自进入考点直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应当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查验身份人脸识别时除外)。建议应试人员每场考试至少准备2个口罩(禁止佩戴呼吸阀的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消毒湿巾、纸巾、手消毒剂等物品。

5.建议应试人员在无禁忌症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6.应试人员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应当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7.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当符合国家和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8.考试前,宿州市司法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对所有应试人员的健康状态数据进行比对筛查,无异常人员可参加考试。

9.考试当日,各考点将于开考前60分钟开启安康码和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人脸识别等工作,请应试人员预留充足时间,配合做好检测查验工作。应试人员进出考点考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进入考点后,应当按照指定路线到达考场,非必要不得超出指定区域活动。

10.应试人员隐瞒或者谎报本人健康状况,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或者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有关考试期间的防疫要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同时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

宿州市司法局:0557-3029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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