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674230347/201610-35593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7-05-19 发布日期: 2017-05-19 11:25
文  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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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工作计划

来源: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5-19 11:25 编辑:法制办

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度工作计划

2017年全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为重点,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的任务为目标,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继续唱响法治政府建设主旋律,看齐省办、跟跑合肥、对标先进、争先创优,推进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1、制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指标体系,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做好任务分解,督促工作开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2、协调、落实市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规定动作。

1)提请召开第九次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2016年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重点工作。

2)落实市政府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3)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2期法治专题讲座。

4)市政府年度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

5)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奖评奖方案,开展评奖活动。

3、协助市政协牵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评估,组织开展第三方(高校)评估。

4、召开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宣讲培训会,督促检查,确保县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全部宣传到位。

5、出台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法制机构建设评价指标,开展评价活动。

6、召开第三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授牌表彰会议,开展经验交流。

7、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1)对市政府部门、县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及“三统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县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互查,召开工作推进现场会。

2)对乡镇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3)召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培训会;分别在市直部门和县区召开一次复议案件审理现场观摩会;召开信息公开、投诉等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座谈会,提升工作质量。

4)开展行政应诉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应诉机构和人员建设、生效裁判文书执行情况。

5)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示范单位业务培训会。  

6)召开2017年度“仲裁与律协”业务座谈会

二、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

8、实现市县两级政府决策法治化,制定《宿州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制度实施办法》和《市政府重大事项审查清单》,提升审查的质量和比率。规范县(区)政府的合法性审查范围和审查流程,统一审查意见书格式,实现市政府层级标准的规范化运行。

9、制定《宿州市乡镇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及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乡镇政府审查范围、审查机构、人员、流程。

10、推进在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升级政府智库,完成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市政务决策咨询专家人才库的选聘、调整工作。

11、强化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按“一库四平台”建设的要求纳入法制监督平台,实现对合同的签订、履约、备案等监管网络化、电子化。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工作

12、拟定规章制定计划,报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后实施,完成3部政府规章制定工作。

13、拟定市政府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定重点制定的10部规范性文件目录,督促落实。

14、组织清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建国以来的规范性文件;对市县两级政府部门、乡镇政府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按“三统一”标准审查、登记编号、上网公布。

15、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确保备案率100%;实行备案审查通报制度,按季度审查、通报报备情况。

16、健全委托第三方起草规章草案机制,明确市法制办、承办单位、第三方机构职责分工、委托程序及相关要求。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7、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宿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统一审核内容、程序、文本。

18、推行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以系统为单位,组织开展执法文书的梳理、修订和立卷规范工作;对省级以上未统一的,出台“文书范本”,实现系统内执法文书的统一化、规范化

19、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在指定网络平台予以公开,公示率达到80%以上;不能公开的,报市法制办备案。

    20、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明确记录内容,统一记录标准,推进文书制作电子化,规范执法案卷管理,实现能够可视化还原的执法全过程。

21、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加强考试人员资格审核、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及国家部委执法证件备案工作;做好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做好机考考点的试运行工作;制定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22、探索个案监督规范化建设,完成个案监督工作规程及各类文书制定工作,提升监督成效。

23、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省办要求,开展全市国土、环保、农业、卫计、食药监等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24、推进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协同市编办,制定实施方案,在萧县、泗县推行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

25、持续开展“月月监督评执法”活动,拟定10个系统的监督方案,组织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现场检查、案卷评查等监督活动。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6、制定行政复议流程管理规定,明确各工作节点的职责主体和完成时限,强化程序性工作的管理。

27、严格落实案审会制度,每月召开2次行政复议案审会,所有案件均由案审会讨论决定。

28、调研行政复议案审会机制运行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29、制定《依法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 宿州市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

30、严格执行行政应诉备案、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应诉情况进行通报。

31、开展庭审旁听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法制机构负责人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典型案件的审理,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联络工作

32、办好政府法制网、《法治政府导读》杂志、工作简报,法制手机报、微信、微博常态化运行。

33、严格落实《宿州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建立法制信息专项工作台账,健全信息报送综合评价考评机制。

34、加强对上沟通、对外联系。定期向省法制办汇报工作,与合肥法制办建立友好科室联络机制,选择外省先进地市法制办,建立联系点,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

七、进一步做好仲裁工作。

35、完成第三届仲裁委换届工作。召开宿州仲裁委第四届一次全体人员会议暨第四届仲裁员培训工作会议。

36、做好承办安徽仲裁年会北片会议筹备工作。

37、设立仲裁分支机构,学习外地分支机构设立及管理模式,制定分支机构设立方案,完成仲裁分支机构设立、运转工作。

38、加强仲裁宣传推介工作。将仲裁纳入《2017年度普法任务重点目录》;制定仲裁年度推广计划;做好仲裁微信、仲裁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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