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674230347/201704-14229 信息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7-04-24 发布日期: 2017-04-24 18:1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市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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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来源: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4-24 18:10 编辑:法制办

市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承担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的职责。

(二)增加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二)负责全市依法行政指导、规划、协调和实施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协调、指导工作;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

(三)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四)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组织编制中长期立法规划、政府立法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五)组织起草重要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部门起草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承担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解释的具体工作;承担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六)负责监督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承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及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负责处理行政执法投诉;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

(九)组织开展和指导政府法制宣传、研究和交流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选聘、管理、使用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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