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674230347/201702-45000 信息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7-02-20 发布日期: 2017-02-20 15:2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2-20 15:28 编辑:法制办

 宿州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二)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督促、指导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办理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处理市政府涉法事务,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联系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审查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解释、清理和汇编工作;承办国家、省和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征求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意见的工作。

(五)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解释、清理和汇编工作;承担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

(六)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统一管理,组织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行政违法行为的举报,并监督纠正有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七)负责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八)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市政府规章、文件和答复意见。

(九)组织开展和指导政府法制宣传、研究和交流工作。

(十)负责对仲裁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广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市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行政单位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制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

二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是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

四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全覆盖。

五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六是推进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

七是落实执法公示制度。

八是真正落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

九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宿州市法制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宿州市法制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320.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宿州市法制办2017年收入预算32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7.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3万元。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宿州市法制办2017年支出预算32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02万元,占4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64万元,占51%,主要用于法制研究及法治政府建设、立法工作、法律事务等支出。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宿州市法制办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17.02万元。收入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7.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77.44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万元,占7%;医疗卫生支出5.93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1.65万元,占4%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宿州市法制办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77.44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万元,占7%;医疗卫生支出5.93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1.65万元,占4%。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支出277.44万元,比2016年增加79.53万元,增长40%,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增加法制岗位购买服务人员经费、法律事务、法制研究及法治政府建设刊物宣传费。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37.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支出22万元,比2016年增加3.74万元,增长20%,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其中,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21.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0.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生育保险基金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0.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7年支出5.93万元,比2016年增加0.82万元,增长1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5.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支出11.65万元,比2016年增加4.12万元,增长5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9.18万元,提租补贴预算2.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市法制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7.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宿州市法制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宿州市法制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比上年预算17.62减少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使用及数量减少,只保留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去年出国经费使用状况相应减少出国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及数量减少,只保留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及数量减少,只保留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法制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法制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市法制办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 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预算表

宿州市法制办2017年预算公开附表(点击下载).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