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674230347/201708-25441 信息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7-08-25 发布日期: 2017-08-25 15:4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来源: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8-25 15:45 编辑:法制办

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调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二)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督促、指导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办理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处理市政府涉法事务,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联系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审查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解释、清理和汇编工作;承办国家、省和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征求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意见的工作。

(五)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解释、清理和汇编工作;承担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

(六)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统一管理,组织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行政违法行为的举报,并监督纠正有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七)负责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八)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市政府规章、文件和答复意见。

(九)组织开展和指导政府法制宣传、研究和交流工作。

(十)负责对仲裁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广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

 

三、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53.4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53.4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5.54万元,各增长62%,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增加工资和人员增加;二是行政应诉案件增加。新《行政诉讼法》于201551日实施后,市法制办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急剧增加,年均达60-100件;三是开展地方立法。20155月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市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制定政府规章。按立法程序要求,每件法律(含人大立法)从确定选题、成立单项立法小组、调研、论证、外出考察、征求意见等大量基础性工作均由市法制办承担;四是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都规定了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须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五是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任务越来越重。省法制办将全市(包括市直和县区)每年30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务、证件管理工作全部交市法制办实施,且规定不得向个人收取费用。组织开展年度依法行政指导、考核,组织专家来宿开展依法行政知识讲座等。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0.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5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37万元,占75%;项目支出90万元,占2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3.4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53.4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7.84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经费增加;二是2016年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三是工作业务量增加,业务支出费用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5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1.41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增加工资;二是增加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社会保障等缴费增加;三是工作业务量增加,业务支出费用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3.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0.7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增加工资;二是增加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社会保障等缴费增加;三是工作业务量增加,业务支出费用增加。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8.81万元,支出决算为35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增加工资;二是增加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社会保障等缴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63.37万元,占75%;项目支90万元,占25%。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2.91万元,支出决算为14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增加工资;二是增加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社会保障等缴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数位1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基本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教育(类)教育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04万元、津贴补贴36.18万元、奖金1.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39万元、伙食补助费12.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9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6.1万元、奖励金36.3万元、住房公积金16.47万元、提租补贴2.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9万元、印刷费7.31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1.67万元、差旅费13.6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87万元、维修(护)费4.33万元、租赁费0.1万元、会议费0.34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劳务费22.99万元、工会经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6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8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4.75万元。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10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1231日,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参加车改资产未核销)、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只列报车辆不无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0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全年共组织对0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25.60

11.93

因公出国(境)费

4.00

4.87

公务接待费

14.10

0.2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50

6.8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50

6.8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比上年决算减少4.83,下降29%,下降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7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3.17万元,增长186%,增长的原因是出国费用为2015年赴新西兰印尼费用,2016年无出国费用,2016年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2015年赴新西兰印尼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 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79万元,下降87%,下降的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2016年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国内公务接待共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外市外单位来宿接待和会议接待。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8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6.2万元,下降48%,下降的原因是公车使用次数及里程数减少。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复议案件办案需要。2016年,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参加车改资产未核销)。

联系方式: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zfzb2010@163.com,联系电话:302098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