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674230347/201809-00023 信息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8-09-27 发布日期: 2018-09-2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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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宿州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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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来源:市法制办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9-27 14:41 编辑:法制办

宿州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年9月 

宿州市法制办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法制办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法制办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法制办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宿州市法制办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调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二)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督促、指导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办理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处理市政府涉法事务,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联系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审查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解释、清理和汇编工作;承办国家、省和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征求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意见的工作。

(五)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解释、清理和汇编工作;承担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

(六)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统一管理,组织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行政违法行为的举报,并监督纠正有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七)负责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八)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市政府规章、文件和答复意见。

(九)组织开展和指导政府法制宣传、研究和交流工作。

(十)负责对仲裁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广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无变化。

纳入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413.2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85万元,增长16.9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增加工资和人员增加;二是行政应诉案件增加;三是开展地方立法;四是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五是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任务越来越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3.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2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7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3.2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85万元,增长16.9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增加工资和人员增加;二是当年工作业务量增加,业务支出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2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71万元,增长21.35%。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增加工资;二是增加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社会保障等缴费增加;二是当年业务量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39万元,增长13.4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增加工资;二是增加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社会保障等缴费增加;二是当年业务量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2.6万元,占95.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58万元,占0.14%;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1.65万元,占2.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93万元,占1.48%。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7.02万元,支出决算为40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当年临时加入工作未列入年初预算,如2017年度全市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等;二是工资调整及人员增加,工资、公积金等缴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00.7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7.44万元,支出决算为22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临时加入工作未列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比预算多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临时增加相关工作。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决算比预算多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当年临时增加相关工作;二是增加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收支一致。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31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收支一致。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93万元,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收支一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18万元,支出决算为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收支一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47万元,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收支一致。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175.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法制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55万元,比2016年增加73.94万元,增长72.78%,主要原因是当年业务工作大幅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法制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万元,未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宿州市法制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法制办公室未编制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法制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8

 6.92

因公出国(境)费

 3.9

 0

公务接待费

 4.1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6.9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6.92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6.92万元,完成预算的86.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日常公务厉行俭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9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87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27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未开展公务接待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92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12万元,增长1.73%,增长的原因是工作事务增多。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2017年底,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法制办公室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zfzb2010@163.com。

宿州市法制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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