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763/202010-0001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8-18 发布日期: 2020-08-18 10:1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新闻发布会】宿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大道: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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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宿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大道: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8-18 10:11 编辑:司法局

发布人:宿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大道

发布实录:

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关注与支持。现在,我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一、目的和意义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是中远期的目标,到那个时候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二、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基本情况

(一)公共法律实体平台基本建成。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司法部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作要求,宿州市整合既有资源,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力打造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优质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依托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建成市、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乡镇司法所,打造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居)一级,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鼓励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目前,宿州市已基本形成了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以5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体,以108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基础,以1268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延伸的立体化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市、县(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3+X”建设模式要求,统筹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三类基本功能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商事仲裁等综合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平台应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模式,实现了“窗口化、集约化、一站式”服务。

(二)“12348”热线平台已由省级统筹。2018年,宿州市司法局完善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热线平台系统的有效衔接,2018年全市通过“12348”法律咨询热线平台接听解答咨询3931人次,咨询实时录入率达100%。2018年12月,省级“12348”热线平台开通运行,宿州市“12348”热线平台停止使用,全省的法律咨询均由省级平台组织专职律师提供24小时的免费服务。对于有法律援助申请需求又符合受援条件的当事人,由省级平台接待律师转交到各地的法律援助机构进行进一步审查。

(三)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不断完善。“12348安徽法网”正式上线运行,宿州市夯实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系统优势资源,不断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在线接受群众咨询、受理业务申请,打造方便实用的“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互联网络。一是开设服务店铺。全省“12348”安徽法网上线后,宿州市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大力宣传推广,多次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等广播节目,《皖北晨刊》、《拂晓报》等刊物进行专题宣传,并通过印制发放手提袋、年画、台卡等宣传品,扩大法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目前,全市共开设法网店铺247家,发布产品数1299个,开通率100%。二是投入专项资金。投入96万元专项经费进行数据交换中心开发建设,并支付60余万元参加“12348安徽法网”全省项目共建,形成集数据核查、电商服务、互动服务、自助服务等为一体的网络服务平台。宿州市司法局对新的网络环境开展等保三级测评,按照整改建议书,2019年投入70万元用于整改机房物理环境和采购网络安全设备,顺利通过三级达标验收。三是完善基础数据。按照新三定方案内容,全面开展公共基础数据平台深度清洗工作,对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补录,共完成1679条机构信息、5665条人员信息的清洗核查工作,公共基础数据质量显著改观,为各类数据同步共享提供有力保障。

目前,我市已实现以网络平台为统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建立了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服务模式,并推广运用“12348”安徽法网APP,实现“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广大市民可以通过下载APP(或上“12348”安徽法网)注册登录、到就近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拨打“12348”热线等方式获得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方面主要做法

(一)优化服务,强化保障。优化人员配备,市、县(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原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及值班律师,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依托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配备法律顾问。截至目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124人。统筹调节、优化全市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在全市律师队伍中选拔产生21名律师参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工作,着力缓解法律服务资源不足、专业力量缺乏的结构性矛盾,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人员支持和保障。制定印发《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值班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咨询登记程序,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工作纪律、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考核奖惩措施。

(二)健全机制,规范运行。立足优质均等、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目标,将质量管理贯穿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健全完善了《首问负责制度》《督查通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公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县(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的服务用语、工作礼仪、标牌标识,主动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受理条件和投诉告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运行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2019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双提升”活动,着力加快建设法律服务网络,拓展创新法律服务领域,优化完善法律服务产品,巩固提升法律服务质量,重点开展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摸底调查、领导干部参与接访、集中宣传月、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切实提升。

(三)丰富产品,提质增效。做深做实法律援助、律师、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产品,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软实力。制定《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按月调度、有序推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双提升”活动,依托微信微博平台、《与法同行》广播等媒介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品牌效应不断放大。连续11次选派律师参与“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入选“安徽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十项优秀”和全省律师行业年度十大关键词,被《法制日报》《安徽法制报》刊登报道,同时在全国律协新闻发布会上发布,史翔书记作出专门批示。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其他专项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成立了“新时代共享学法读书会”,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和共享科技,以“共享读书,共享学法”为主题,开展线上线下共享读书学法活动。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开展百名青少年“十个一”暑期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公证质量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公证质量巡查和检查活动,公证质量不断提高。落实司法鉴定“双严”工作部署,按季度开展专项巡查,加快认证认可进度,持续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转型升级和执业环境改善。制定《完善仲裁制度 提高仲裁公信力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开展仲裁行业发展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仲裁行业发展不断规范,仲裁知晓率和公信力切实提升,仲裁化解民商事纠纷作用充分发挥。截至7月底,全市共有执业律师616人,其中:专职律师465人,兼职律师4人,公职律师125人,公司律师8人,法援律师14人;共有律师事务所46家,办理案件5301件;全市共有6家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28名,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525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636件;全市共有各类调委会1429家,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35家,人民调解员5851人,其中专职调解员1297人,共调处矛盾纠纷14227件;全市共有公证机构5家,公证员17人,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696件,其中办理涉外公证746件,办理渉港澳公证1件,办理渉台26件;全市共8家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107名,办理业务5155件;宿州仲裁委在全国范围内聘请仲裁员248人,受理案件485件,已办结案件303件。

(四)服务中心,助力大局。组织法律顾问为党委政府重大改革决策、行政行为、资产处置和涉法事项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实行“全面审查”“专家会诊”“跨部门会商”“两审一签”四项机制,重大决策水平切实提高。今年共审查《宿州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宿州市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措施》等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合同协议67件,对市政府部门36件征求意见事项进行了意见反馈。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12人次,出具法律意见78条,为政府科学决策和施政提供了有力支撑。引导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市律师陪同各级领导接访160人次,参与政法案件会审9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76件,社会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深改组《关于建立宿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意见》,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市共有村(社区)法律顾问515人,入驻1304个行政村(社区),解答法律咨询3760人次,收集办理各类诉求建议270件,办结率95%,满意度100%,公共法律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取得实效。

四、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7月22日,中共宿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宿改委发〔2020〕4号)。

《实施意见》包括4个方面、15条。第一部分“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第1条至第3条。主要明确了各级、各单位要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第二部分“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第4条至第7条。主要明确了各级、各单位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为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供法律服务,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律服务,为市重大经贸活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第三部分“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第8条至第11条。主要明确了各级、各单位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评价机制。第四部分“加大保障力度”,第12条至15条。主要明确了各级、各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科技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意见》还确定了2020年-2022年宿州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和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明确了公共法律服务业阶段性发展目标,引导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的一定成绩,但在场地、人员、经费等方面还很薄弱,与人民群众日日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还有不小差距。下一步,我们在落实《实施意见》的同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大力培育公民的法治信仰、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积极支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强“12348安徽法网”“网上店铺”宣传推介,畅通“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渠道,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优势作用,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切实解决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和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选择部分县(区)先行先试,在明确界定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基础上,探索编制服务目录清单,推出以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教育、公证、代理和辩护、司法鉴定等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核心业务产品,实现“菜单式”供给,确保精准服务。探索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操作规程,明确各类别服务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建立一套科学有序、规范高效的服务标准体系,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菜单化、服务标准化、流程规范化、成果可视化,全力创建具有宿州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为顶层设计探索实践、积累经验。

(三)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一盘棋”思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各业务、各部门间的衔接配合。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反馈、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积极推行服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开展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真正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惠及城乡居民的优质工程。

(四)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规划,列入财政资金扶持保障范围。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探索编制符合工作实际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重点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值班(接访)补贴、村级法律顾问服务补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措施,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

(五)建立多元的专业化队伍。推动形成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体,以市场化、社会化法律服务组织为补充的“一主多元”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组织模式,发展壮大以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执业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基层人民调解员为骨干的专业力量。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动员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退休政法干警等有专业知识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方式,形成专兼职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力量。

解读人: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大道

联系人:宿州市司法局-马超

联系电话:0557-302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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