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建议保留名单的公示》的反馈意见
来源:宿州市司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0-08 15:3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2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根据《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皖司明电〔2021〕46号)要求,经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自查,各县区职能部门审查把关,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审核,现将全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建议保留名单进行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向宿州市司法局或市民政局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10月2日
截止2021年10月8日,尚未收到反馈,特此说明。
宿州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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