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张铎委员:
你提出的“预防和减少性侵青少年案件”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宿州市司法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青少年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加强统筹指导
每年年初,市法宣办印发《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纳入全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列入年度重点普法目录,突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督查指导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各自实际,抓好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同时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发挥考核激励、导向作用,推动全市各单位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强化阵地建设
把握“第一课堂”主阵地,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督促指导各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邀请法治副校长、公检法司、律师等专业法律人士深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治讲座、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学生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全市陆续建成了宿州市二中、十一中、砀山二中、灵璧一中等9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基地涵盖法治教育、禁毒教育、平安建设、交通安全、防范校园欺凌等内容,日常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国家安全教育、禁毒教育、人身安全防范等各项法治教育活动,青少年教育基地在弘扬法治精神、丰富普法载体、增强普法实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丰富活动形式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5·4”青年节、“6·1”儿童节、“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从2019年起,市法宣办牵头,联合市司法局、市教体局、团市委每年暑期组织100余名大学生开展青少年“十个一”暑期法治实践活动,内容包括体验公共法律服务、观摩社区矫正执法、旁听法院庭审等10项活动,为学生们搭建法律学习实践平台,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举办全市中小学生“青春飞扬 法治护航”主题情景剧大赛活动,情景剧内容涵盖预防校园欺凌,青少年自我保护等,融入快板、朗诵等多种形式。宿州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市律师协会联合九三学社宿州市委组织律师成立“光大义务法律宣讲团”,走进校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宣讲团在社会公益法律服务的基础上,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坚决遏制校园欺凌”为主题,走进雪枫小学、埇桥区顺河乡马场小学、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万余人,受到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市司法局联合宿州监狱到大营镇中心校、赵楼初中、支河中心校等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重点为学生们阐释了监狱的概念功能、监狱改造犯人的原则方式等内容,结合工作中未成年人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真实案例,告诉学生们要遵纪守法,远离毒品、拒绝不良诱惑,司法局与监狱的联合普法,形式新颖、内容深刻,受到辖区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开展“护航成长 法治同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或上一次法治课、参观一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观看一次法治宣传教育片、举行一次预防欺凌专题教育、组织一次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组织一次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等“六个一”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发挥媒体作用
市司法局与市广播电视台开展合作,通过《与法同行》广播栏目和《法治宿州》电视栏目进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利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强化青少年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泗县积极参与县广播电视台《百姓热线》栏目,充分利用《百姓热线》平台进行法治宣传,为青少年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并制作法治宣传视频短片,在政府广场和全县村、社区和部分学校巡回放映,向青少年宣传法律法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发挥法治宣传的矩阵效应,适时推送省、市最新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动态、政策、法律知识等各类信息,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
五、落实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助贫扶弱”的基本宗旨和“应援尽援”的基本要求,以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抓手,通过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法援电影千村行”、设立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站等活动,积极为青少年弱势群体提供快捷、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在引导青少年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切实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成效。认真推进“法律援助进校园”工作,走进中学、中专技校、特教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进行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利用节假日或者星期天在青少年活动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发放相关的宣传资料并悬挂与法律援助制度、青少年维权相关的条幅,摆放相关法律知识图文展板。
办复类型: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557-3047370
宿州市司法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