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763/202206-00017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6-10 发布日期: 2022-06-10 08:4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司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6-10 08:4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2

孙元凯委员:

提出的关于减少停工停产措施,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近年来,市司法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好关系到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相关问题,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一、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及委托执法监管

行政执法主体适格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2019年我市进行机构改革,鉴于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执法单位名称变更、职能划转、人员调整等情况,市司法局组织全市行政执法单位通过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重新填报单位及人员信息,并会同编制机构部门对全市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人员,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对审查无误的,报省司法厅,确保执法主体适格。编制机构部门同步对涉及职能划转的的执法单位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行政执法有法可依。

根据国务院、省相关工作部署,2022年第一季度,宿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宿州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今年要根据《行政处罚法》对委托行政处罚的新要求,在全市开展委托行政处罚活动的专项清理。重点对受委托组织的条件、委托手续、委托依据等进行审查,对受委托组织不符合受委托条件、委托手续不完善、委托程序不合法等情况进行分别处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市司法局应督促委托机关应立即解除委托。对能够完善的,要及时完善手续,并向社会公示。切实解决委托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委托执法依据不充分、委托执法实施不规范、委托执法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二、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全面推行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以来,市司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执法监督作用,推进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实现重大涉企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凡涉及对市场经营主体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一律不得作出二是实现行政执法决定及时公开。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门户网站以及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上传并公示执法人员、执法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强制决定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况外,一律进行公开,该项制度已形成常态机制;三是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记录音像设备以及存储设备的配备,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各类行政行为的记录节点及记录方式提出六个明确,确保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点工作内容的规范统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持续探索实行包容免罚措施

国务院在推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过程中,明确提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2021年,市司法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符合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五十三种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施包容免罚措施;市税务部门按照《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严格落实好首违不罚要求,持续完善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等包容审慎的执法方式;我市生态环境部门领域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上述多种举措,为市场主体提供宽松的政策支持,旨为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也有利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进一步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宿州市司法局将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要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思想支撑。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群众基础;二要健全营商法规规章,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以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全面清理不合时宜甚至阻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涉及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的制定,要畅通企业充分参与的渠道,广泛征求商事主体的意见和建议;三要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增强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坚决摒除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等乱执法行为。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3023289

 

宿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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