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骆家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中共宿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司法局抓实抓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着力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持续丰富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供给。市、县(区)司法局积极配合省司法厅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一体化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以5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体,以108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基础,以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延伸的立体化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大力推广“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构建集“12348”热线、“12348安徽法网”、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在线咨询、法规查询、文书下载、机构导引、开展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项目就近享受,真正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智享”法律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根据《宿州市委办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将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提高到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了低收入群体;贯彻落实《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法律援助个人承诺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到应援尽援,切实增强法律援助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持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一村一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等作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要抓手,目前,我市已培养选拔“法律明白人”10316人;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社区)法律顾问1336家,覆盖率达100%,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村(社区)提供法治宣传,出具法律意见,参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等服务;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438个,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与派出所、法院等单位联动配合,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重点整治突出问题,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四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机制。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理念,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反馈、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积极推行服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针对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行业开展多次行政检查,根据《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对律师年度执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法律援助领域,定期对受援人进行电话回访,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半年对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进行质量检查等,多措并举倒逼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提升。
五是创新宣传引导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及其体系的概念涵义、服务事项和服务渠道等作为宣传重点,利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联动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平台推广宣传,与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利用《与法同行》《政风行风热线》《法治宿州》等栏目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让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强“12348安徽法网”“网上店铺”宣传推介,畅通“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渠道,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优势作用,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切实解决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服务人才城乡分布不均和服务能力不足的现实需求。
与此同时,当前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还存在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工作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等方面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对照《2020-2022年宿州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2020-2022年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确保2022年底顺利完成指标任务,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一盘棋”思想,搞好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各项业务、各支队伍、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与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理念,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反馈、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真正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惠及城乡居民的优质工程。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规划,列为财政资金扶持保障范围。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探索编制符合工作实际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重点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值班(接访)补贴、村级法律顾问服务补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措施,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
三、建立多元的专业化队伍。壮大培强以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执业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基层人民调解员为骨干的专业力量,细化教育管理,引导他们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履行社会责任。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动员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退休政法干警等有专业知识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方式,形成专兼职结合、多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化力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强执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557-3029629
宿州市司法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