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763/202208-0002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8-04 发布日期: 2022-08-04 11:02
文  号: 宿司〔2022〕8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规范性文件】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公证服务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政策咨询机关: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029629

【规范性文件】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公证服务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来源:宿州市司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8-04 11:0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2

【规范性文件】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公证服务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宿司〔2022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

《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优化公证服务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2022719日六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司法局

 202284  


    

 

 

 

 

 

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优化公证服务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213号)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优化公证服务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司发〔202163号)要求,现就我市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公证服务,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公证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公证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公证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导向,深化公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运行机制,规范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有序放宽执业区域,拓展服务领域。深化部门协同、强化创新推动、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公证质量和公信力建设,增强公证机构活力,不断提高公证服务的供给总量、质量和效率,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2021年底,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告知承诺制度得到普遍落实,公证执业区域有序放宽,公证办理难繁慢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2年,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执业、充满活力,领域广泛拓展、服务高质高效;到2025年,全程网办公证事项明显增多,公证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公证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公证服务的可及性、便捷化程度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行业党建工作

1.规范党组织设置。持续推进公证机构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对公证机构党组织建设情况全面排查,有效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公证机构,都应当单独设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公证机构,可以按照区域相邻、就近方便的原则,在法律服务行业内组建联合党支部。对无党员的公证机构,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明确工作职责,实现指导工作全覆盖。(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12月)

2.完善党组织工作机制。落实公证机构负责人一岗双责, 推动实现党组织负责人与公证机构管理层、决策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证工作和公证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特别是要突出党组织在公证机构决策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健全公证机构党组织全面参与业务发展、队伍建设、收入分配、考核评价等重大事项决策的工作机制,确保公证机构正确发展方向。(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强化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党组(党委)对公证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对照党章党规,对各地公证机构章程或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写入党组织设置、地位作用、职责任务、工作保障等党建工作内容。根据司法部《公证机构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在加强政治建设、健全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过好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等方面,落实落细党建工作要求,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有力制度支撑。(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省公证协会宿州联络组,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12月)

(二)坚持公益属性

4.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完善政府购买公证公益服务机制,将公证员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扩大公证法律援助范围,开通绿色服务通道,提供便利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均衡配置服务资源。加强对力量薄弱公证机构的对口帮扶。引导县域公证机构进驻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通过视频公证、巡回公证、定期办证、驻点办证等方式,实现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推进基本公证服务均衡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完善收费管理政策。按照《安徽省定价目录》,落实公证服务事项收费管理各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不断提高公证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公证费用负担,促进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公证机构收费的监督管理,各公证机构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或门户网站常态化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12月)

(三)推进公证机构分类改革

7.落实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有关改革政策。各地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协调解决公证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司法行政、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推进公益二类公证机构实行编制备案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企业化财务管理等三项政策落实,确定目标任务,落实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各项改革举措,结合公证行业特点,根据公证机构业务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最大限度激发公证机构活力。(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规范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发展。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公证行业发展等因素,规范有序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激活行业发展动力。鼓励、支持经济发展好、公证服务需求大、改革条件成熟的地方设立或转设合作制公证机构。(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强化行业监督管理

9.强化质量建设。围绕加强公证质量和公信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公证警示教育、质量评查评估和督促整改。构建公证质量 “零容忍长效机制,健全公证执业活动检查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对机构和人员资质、公证档案、公证收费和会计账册进行核查。(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省公证协会宿州联络组,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强化公信力建设。从严监管执业行为,严格投诉处理程序,健全公证复查投诉机制。建立涵盖执业准入、日常监管、考核评价、奖励处罚等方面的公证执业监管体系,加强对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活动的常态化监管。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办证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省公证协会宿州联络组,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强化执业监管。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遗嘱、继承、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文书公证等重点事项的监管力度,严格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依法调查核实公证机构、公证员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坚持最严格的监管,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支持公证机构通过自律管理,依法依章程履行规范执业、教育培训等职责。落实公证法律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公证回访,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省公证协会宿州联络组,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扩大服务区域和领域

12.放宽公证执业区域。按照分类推进、分步实施、有序调整的原则,落实省司法厅针对不同类型和特点的公证事项制定的具体放宽执业区域的政策。特别是对于继承等民生类公证服务事项、涉及不动产的公证服务事项,以及重大财产处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审查核实告知公证程序要求高的公证事项,要结合实际情况,稳慎推进落实有关放宽执业区域的政策。(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12月)

13.创新公证服务领域。公证机构、公证员要积极发挥首创精神,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优化服务流程,研发新的业务增长点。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保障三农、知识产权保护、家庭事务等领域的实践。推行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强化利企便民

14.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告知形式,一次性明确告知当事人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减少现场排队等候和往返公证机构的次数。实行公证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凡是能够运用信息手段核实的事项,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安徽省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委托、声明等公证事项,只要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则上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范围。不断优化公证服务流程,精简公证办证手续,创新便民利民方式方法,坚决清除以证换证痼疾。(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优化涉企公证服务。充分发挥公证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为企业提供及时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优化我市涉企的相关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为中小微企业开设公证绿色通道,设置专门办证窗口,对扩大融资、资金周转、债务偿还等事项,安排公证员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做到当日受理、及时办理、快速出证。(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提升窗口服务效能。根据中公协《公证机构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指引》,加强公证机构场所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便民服务措施,探索建立具有公证特点和宿州特色的标准化公证机构形象体系,更好满足公证工作发展需要和群众办证需求。推进公证机构品牌建设,强化公证专业化分工,推进全市公证机构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发展特色化,鼓励支持各公证机构做大做强,不断提升办证效能和服务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省公证协会宿州联络组,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推进信息化应用和数据共享

18.加快推进数据共享。编制《宿州市公证类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明确数据归集共享责任。通过归集共享户籍及户籍变动信息、婚姻登记信息、学籍信息、收养信息、车辆所有权信息、不动产信息等数据资源,公证机构可以核验亲属关系、财产情况等相关信息,重点解决遗产继承公证举证难、核查难的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省公证协会宿州联络组,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县(区)数据资源局;完成时限:202212月)

19.加快行业内部协查和用证部门间数据应用。以遗产继承公证为突破口,进一步归集汇聚公证类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数据资源,推动相关数据在公证服务方面的应用,拓宽公证数据应用场景。2021年底前,实现大多数公证机构与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机构)的发送、查询、对接,2022年所有公证机构全部完成对接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省公证协会宿州联络组,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县(区)数据资源局、县(区)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限:202212月)

20.推广运用在线公证服务模式。配合省司法厅建设安徽公证服务网实现长三角一网通办公证服务全程网办。制定《宿州市公证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2022—2024年)》,创新优化服务方式。提升便捷度,推动掌上公证、电子公证书应用等,为群众提供更多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的公证服务事项,实现公证办证零距离。(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省公证协会宿州联络组,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2412月)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改革责任。各地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动公证改革向纵深发展,以制度供给增强公证行业吸引力和从业人员内生动力,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司法行政、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公证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保障民生的做法、案例和成效,组织广大专家学者紧紧围绕提高公证行业公信力和增强公证机构活力深入开展理论研究,扩大公证工作社会影响力,为公证事业规范建设与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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