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司法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年度工作安排,9月6日至8日,宿州市司法局组织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办公室、市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对2022年1—8月份各县、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在审核过程中,督导组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查阅会计账薄、会计凭证、调查、访谈和数据分析,收集所需信息及相关的绩效资料等审核程序,对各县、区司法局专项资金绩效实施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共性问题
一是办案量低于预期。今年1—8月,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整体进度虽平稳有序,但受疫情影响,全市法律援助办案数量(3670件)较上年度同期(4713件)下降28.4%,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数量(2770件)较上年度同期(4009)下降44%。二是经费投入和使用率未达标。今年1—8月,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投入率仅为60.57%,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基层财政经费拨付较慢,低于序时进度。经费投入不足,也直接影响了经费的支出和使用。
二、个性问题
砀山县:一是办案数量(508件)低于序时进度(560件),年度任务完成率(51.8%)低于全市平均(61.2%)水平;二是经费投入率为投入率53.8%,未达到100%,低于全市民生工程经费投入率平均(60.57%)水平。截至8月底,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未全部到位;三是经费使用率仅为36%(全市排名垫底),低于全市民生工程经费使用率平均(62.43%)水平;
萧 县:一是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投入未达到100%(缺口:0.25万元);二是经费使用率为52.78%,低于全市民生工程经费使用率平均(62.43%)水平。
埇桥区:一是办案数量(836件)低于序时进度(877件),年度任务完成率(55.7%)低于全市平均(61.2%)水平;二是经费投入率为投入率56.36%,未达到100%,低于全市民生工程经费投入率平均(60.57%)水平。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投入未达到100%(缺口:9.5万元);三是经费使用率为62.04%,低于全市民生工程经费使用率平均(62.43%)水平。
灵璧县:一是办案数量(644件)低于序时进度(679件);二是案件结案率为57.9%(全市排名垫底),低于序时进度,也低于全市平均(75.48%)水平;三是部分列报费用凭据不规范,补贴发放、律师值班费等报销凭证没有领款人签名。
泗 县:一是案件结案率为63.42%,低于序时进度,也低于全市平均(75.48%)水平;二是经费投入率仅为29.4%(全市排名垫底),未达到100%,低于全市民生工程经费投入率平均(60.57%)水平。截至8月底,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未全部到位。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办案量和经费支出额度。从现在开始,各地要排除一切不利因素影响,全面推进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确保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全市6000件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的目标任务。同时,各地要及时协调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足额安排项目资金,拨付法律援助经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于已经办结案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补贴至少应做到按季度发放。与此同时,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培训、案件评查等工作,提高业务经费支出额度。
(二)提高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重点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明确经费支出范围。中央和省的办案专款必须全部用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支和支付办案补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的法律援助经费,县(区)不低于60%用于办案开支和支付办案补贴;本级财政拨付的资金和社会募集的资金在优先保障办案经费的情况下,可用于培训、宣传等与法律援助事业相关的业务性支出。三是推行公开、报告和公示制度。对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对经费支出情况,实行季报、半年报、年报的报告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要通过招录、招募、聘用或购买公益岗位等途径,充实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人员队伍。要通过专项培训,使管理法律援助经费的财务人员了解经费的收入来源、支出范围以及禁止性规定,提高经费使用的规范性。要规范补贴发放流程,一案一发,领款人签领,打卡发放;发放凭单上案号、案名与案件台帐对应,打卡发放应直接发放至承办人;补贴发放情况应实时录入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四)严格民生工程责任追究。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和落实本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主体责任,各县、区司法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负领导责任。同时,要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今年市局将全面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根据市对县(区)年度绩效评价情况,对于工作推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政策执行偏差、项目进度滞后等影响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宿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