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763/202501-00011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1-14 发布日期: 2025-01-14 16:3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区域协同立法保护淮海战役红色资源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区域协同立法保护淮海战役红色资源

来源:宿州市司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1-14 16:3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2

近日,《宿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江苏徐州,河南商丘,安徽淮北、安徽宿州四地首次区域协同立法,携手共护淮海战役红色资源。

2024年是淮海战役胜利75周年,在这个关键历史节点,宿州市与淮海经济区有关市密切协商,决定与徐州、淮北、商丘等四市协同开展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立法。这是首次以立法形式专门规范淮海战役精神的保护传承,首次把淮海战役总前委会议、宿州人民支援前线作为红色资源写入法规,凸显宿州光荣历史和群众伟力。

《条例》设总则、保护管理、传承弘扬、区域协同、保障与监督、附则等6章,共45条。《条例》除了明确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规定相关保护管理、传承弘扬的措施要求外,还着重加强区域协同和突出地方特色。比如,以专章规定与徐州等市建立淮海战役红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合作开展理论研究、馆际交流、文艺创作、红色旅游等活动。以淮海战役宿州战场、宿州人民支前、淮海战役总前委会议、邓小平陈毅等总前委成员在宿州的活动等为重点进行红色资源调查认定,鼓励依托萧县蔡洼淮海战役总前委会议暨华东野战军指挥部旧址、宿州烈士陵园等创建爱国主义教育等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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