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宿州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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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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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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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0.00 |
10.5 |
0.00 |
10.5 |
7.5 |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4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2025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5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2025年司法局未增加公务用车数量;该项经费主要于执法执勤车辆的运行和维护。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2024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5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联系招商引资业务和省厅、兄弟市以及县司法行政系统单位业务来访。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