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法律服务行风监督员座谈会

发布日期:2007-05-11 00:00来源: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admin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为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近日,省司法厅从社会各界聘请了20位法律服务行风监督员,并于4月27日下午召开了法律服务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对法律服务行风建设的意见。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副厅长王翠凤、陈道喜出席会议并为行风监督员颁发聘书。孙建新作了讲话,王翠凤主持会议。

    20位行风监督员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干部,有法官、检察官和公安民警,有新闻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基层调委会主任,比较广泛地代表了不同的社会群体。他们在座谈中指出,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各项工作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基层基础建设成效明显,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安徽做出了重要贡献。法律服务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主法制建设都有重要作用,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意义重大。省司法厅在全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工作重点抓得准,切入点非常好。他们纷纷表示,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共同促进我省法律服务质量的提高。

    孙建新向各位监督员介绍了我省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和改革发展情况,并向各位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发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法律服务工作直接面向社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法律服务行风如何,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为此,我们在法律服务行风建设中始终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就是在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的监督与管理的同时,通过各种形式不断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的社会监督。这次省司法厅向有关部门和行业聘请了20名同志担任全省法律服务行风监督员,为强化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开辟了新的渠道。

    孙建新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主动地支持行风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员的监督,虚心诚恳地听取监督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改进法律服务工作,并及时将纠正和改进情况向监督员反馈。对监督员反映、转递的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进行查处。全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为行风监督员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促进行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