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听证室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行政复议听证室改造”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 年5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XCSZ-2024021
项目名称:“行政复议听证室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内容及预算:113131.90元
最高限价(如有):113131.90元
采购需求:“行政复议听证室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竞谈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 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
以 上 情 形 第 ( 1 ) ( 3 ) ( 4 ) ( 5 ) 以 “ 信 用 中 国 ”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 信 用 宿 州 ” (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 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即谈判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5月7日08时至2024年5月10日17时(注:不少于3个工作日)。
2、谈判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3、参与谈判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授权代理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含有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邮箱)至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供应商指定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州市司法局2楼会议室。逾期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州市司法局2 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投标人须踏勘项目实施现场(时间:2024年5月11日下午16:00;联系人:18326996003)。投标人已对“行政复议听证室改造”项目(二次)进行现场调研和需求分析, 已做出自 己的判断和估价,本投标人承诺:已对现场进行全面勘查,熟悉现场情况,如果本投标人中标,招标文件中缺项、少量等招标人不再追加,由中标人全部承担,不再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司法局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
联系方式:18326996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安厦时代广场 B#16 楼
联系方式:15555730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
电话:1555573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