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2 16:58来源: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司法局站点管理员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一、项目编号:AHTH-Z-2024-35

二、项目名称: 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颐影视听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69号西湖国际广场B座2110室

中标(成交)金额:1327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业务用房改造项

采购需求:业务用房改造项,具体内容详见货物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09栋3楼,联系方式:1595576075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司法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司法局

地    址: 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 0557-3023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

联系方式:邵俊 1595576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