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司法局关于免除陈稳同志第三届
人民监督员资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1 17:49来源: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司法局站点管理员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根据陈稳同志本人辞职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第九条第(二)项及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免除陈稳同志宿州市第三届人民监督员资格人民监督员证件收回并作废

 

特此公告。

 

宿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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