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司法局简介

发布日期:2024-03-07 10:22来源: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司法局站点管理员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一、机构职能

(一)宿州市司法厅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三)宿州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治省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2.承担统筹规划本市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备案、解释、立法后评估和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6.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宿州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宿州市司法局设置16个科室,包括: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办公室(科技信息科)、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立法科、合法性审查科、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支队)、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

三、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联系方式

传真:0557-3028206

电话:0557-3023830,3023608

邮编:234000

邮箱:szssfj@163.com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8楼。

五、负责人

宿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