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686858705/202508-00004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8-26 发布日期: 2025-08-27 15:21
文  号: 宿金复〔2025〕30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所辖14家营销服务部撤销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所辖14家营销服务部撤销的批复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8-27 15:2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关于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所辖14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宿发〔2025〕39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埇桥支公司支河乡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埇桥支公司苗安乡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埇桥支公司永安镇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埇桥支公司栏杆镇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埇桥支公司解集乡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埇桥支公司杨庄乡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埇桥支公司曹村镇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埇桥支公司西寺坡镇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公司曹庄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公司良梨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公司文庄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公司赵屯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公司葛集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公司权集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宿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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