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持续规范政府系统行政行为 推动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宿州市司法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府院联动”机制为平台,通过“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综合施策,推动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今年以来,全市一审行政案件同比下降15.19%,行政诉讼败诉率同比下降8.09%,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源头预防、建章立制,有效减少行政争议。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中院先后联合出台指导性意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联合制定5项工作措施和15条具体意见,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制度保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重点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出台“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创新措施,持续推进执法理念和方式创新、兼顾执法力度和温度,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从源头端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争议。
二是过程管控、定分止争,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实施应诉案件风险评估制度,指导行政机关建立被诉行政行为自查和败诉风险预判机制,会同法院于每月五日前排查案件败诉风险。对尚未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加大诉前化解力度,指导相关部门采取更正、撤销等手段进行自我纠错,同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申请引导、转送等工作机制,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对存在败诉风险案件,采取综合化解手段,指导、督促各行政机关主动联系审理法院,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化解时限,开展逐案化解。
三是末端治理、压实责任,倒逼政府依法行政。实行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每季度与法院交流分析行政诉讼案件总量控制和败诉案件风险形势。建立行政诉讼重点案件专报、重点指标通报机制,每月对行政诉讼发案量、败诉率、调撤率等指标进行通报,依规下发“提醒单、警示单、督办单”,今年以来已对23件败诉高风险案件制发了督办函,同时将行政机关败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作为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倒逼各级政府部门落实责任,全市行政争议进入诉讼程序的比例实现显著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