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完善具有宿州特色的行政复议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具有宿州特色、更契合宿州工作实际的行政复议制度,推动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近日,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先后印发《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选任办法》《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守则》及《宿州市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工作规定(试行)》。
非常任委员选任办法及委员守则是在宿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制定出台《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四个文件的规定基础上结合本市复议工作实际而制定,为规范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选聘工作、推动委员依法履职提供了重要依据。2024年,市本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77件,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专家咨询会8次,非常任委员为120余件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上述工作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发挥专家学者、律师等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的重要作用,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功能定位和组织形式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更加完善。
制定出台抄告工作规定,不仅仅是规范行政复议决定抄告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工作,更是贯彻落实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复议法要求,发挥行复议监督功能,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行为的创新举措。2025年以来,市本级行政复议机构先后向省市场监督管理、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国资委、宿州市公安局等抄送行政复议决定书20余件次、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份,进一步督促有关行政机关规范、高效执法。
下一步,市本机行政复议机构将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适时开展常任和非常任委员的换届工作,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高效、便民、利民开展行政复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