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抓实知识产权调解工作 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一是“线下”研案情,积极发挥技术调查官资源效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引入技术调查官,确保调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在案件办理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参与办案给予规范和指导,为有效解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在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中对案件涉及技术特征、技术方案、保护范围难以判定的技术难题提供了技术支撑,技术调查官的参与使得案件的技术事实认定更加中立、客观和科学。
二是“线上”云调解,筹构建解新型工作模式,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高效化解纠纷。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参与调解。探索运用信息化调解模式,提供当事双方在线沟通、在线传递、执法人员在线解答服务,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以更佳质量、更高效率、更好效果高效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行政调解+司法保护”新形式,强化协同保护,增强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为强化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协同保护的良好工作格局。市场、法院、司法共同构建多元化解机制合作协议,明确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结果申请司法确认、仲裁确认的具体流程等内容,促使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仲裁确认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为提高行政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及时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必要的时候申请仲裁确认,赋予调解结果强制执行力,既发挥了行政调解快速高效的优势,又有力保障了调解协议的履行,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实质性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