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发挥统筹作用 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前关口

发布日期:2026-04-18 12:12来源: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司法局站点管理员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近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前程序的通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前的各项程序进行全面梳理和细化,明确了集体审议前各阶段的程序名称、具体要求、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及依据,通过规范流程、明确标准、压实责任,实现集体审议前各程序无缝衔接、全程可控。

一是严格起草要求,夯实文稿基础。明确起草工作应立足本地实际、紧扣工作需求,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要求,确保草案内容合法合规、权责清晰、务实可行,杜绝照抄照搬上级文件、无实质内容的文稿。在起草过程中,严格落实意见征求要求,对涉及多部门职权的,明确牵头单位,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及利益相关方意见,充分吸纳合理建议,做好分歧意见协调处理。

二是明确时间节点,规范程序要求。为确保审议前各环节有序推进,《通知》进一步明确征求公众意见、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核心环节时间节点及工作时限。推动起草单位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企业、商协会意见要求。同时,针对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重要规划,涉及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决策事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稿,明确指出其特殊的程序要求。

三是坚持协同发力,严把涉企政策关。聚焦涉企政策制定关键环节,坚持协同联动、从严把关,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围绕涉企政策审议前全流程,对公众参与、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前置协同审查、合法性审查等核心程序作了重点提示,明确各环节审查单位及工作标准,推动起草单位、审查部门协同联动、同向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