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司法局到江苏某监狱协调安置帮教工作

发布日期:2025-03-24 14:29来源: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砀山县司法局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为妥善化解刑满释放对象苗某某与江苏某监狱之间的矛盾纠纷,砀山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前往江苏某监狱了解详情、协调处置。

某某,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关帝庙镇2021年2月5日因保险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江苏省监狱服刑,于2025年2月4日刑满释放。苗某某在监狱服刑期间右手大拇指受伤,与监狱产生纠纷,在出监后多次联系江苏省监狱及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以在江苏省监狱服刑期间手指受伤为由要求监狱巨额赔偿。对监狱的处理结论不满意,扬言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存在一定风险。

为进一步掌握事情的缘由,妥善化解矛盾风险,砀山县司法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到江苏省某监狱详细了解矛盾纠纷详情,协商化解方案。

后期,砀山县司法局将和监狱方保持沟通,依法做好刑释人员思想工作,积极协助监狱方妥善化解相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