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暖“七一”践初心 法律援助护“夕阳”——砀山县司法局上门服务赡养案件受援人
“七一”建党节之际,砀山县司法局深化“党建+法律援助”工作模式,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执业律师为行动不便的赡养案件受援人开展上门服务,以实际行动传递法治温度,献礼党的生日。

80多岁的陈大爷家住良梨镇陈马路口村,年老体弱,眼睛几乎失明,行动严重受限,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陷入生活困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了解到老人的实际情况后,主动上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一站式”服务,并详细讲解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帮助当事人明晰权利义务,引导其依法维权。
此次上门服务活动是砀山县司法局深化“党建+法律援助”工作模式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亮身份、践承诺,将法律服务与民生需求紧密结合,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