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法援中心精准辩护 助力公正量刑
为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落实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砀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涉嫌盗窃罪的李某提供辩护,通过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成功理清盗窃犯罪数额认定依据,推动案件实现罪刑相适应的公正判决。
2024年9月至11月,李某多次深夜盗窃XX广场商业街配电房电缆线,销赃获利13511元。经砀山县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被盗电缆线价值56997元,该金额达到盗窃罪“数额巨大”标准,公诉机关拟据此量刑三年半至四年。因李某未委托辩护人,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通知县法援中心指派律师,安徽梨苑律师事务所张戈律师承接该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查阅卷宗、会见李某,全面掌握案件细节。经梳理发现,本案被盗电缆线已全部灭失,公安机关仅依据受害人陈述及电缆线断口作出的价格鉴定,所核算的电缆含铜重量与李某销赃重量差距显著,鉴定程序存在瑕疵,以此认定犯罪数额缺乏充分依据。承办律师据此确定辩护方向,提出“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主张以销赃数额13511元作为定罪量刑依据,同时结合李某坦白、认罪认罚的情节,请求从轻、从宽处罚。
承办律师多次与检察官沟通辩护意见,积极申请退查核实关键事实。最终检察官采纳辩护观点,未采信价格鉴定数额,以销赃金额认定李某盗窃“数额较大”。李某签署了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庭审中亦采纳辩护人意见,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本案的办理,体现了砀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刑事案件辩护中精准把控案件争议焦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下一步,县法援中心将持续聚焦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辩护职责,既有力打击犯罪,又保障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