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办理入矫手续,彰显司法温度

发布日期:2026-01-09 15:40来源: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砀山县司法局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2026年1月5日,砀山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上门为正处于哺乳期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入矫手续,并开展入矫宣告。

蒋某某因尚在哺乳期,出行不便,我局秉持人性化执法理念,主动上门办理入矫手续。现场,工作人员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核对其身份信息,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明确矫正期限、监管规定及权利与义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等。同时,对蒋某某进行法治教育,引导其端正矫正态度,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

此次上门办理,是规范工作程序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体现,既维护法律严肃性,又体现司法温度,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配合度。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因人施策,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