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司法局开展已公开信息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4-03-14 16:19来源: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灵璧县司法局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章赋予的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职责,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消除数据泄露隐患,依法依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办理。

全局各股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局、中心、处对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含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微博等)中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坚持全面排查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重点排查已公开信息中是否包含居民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详细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不应公开的内容,尤其是以图片、附件形式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信息:

(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学生资助、住房保障、购车补贴、涉农补贴等方面信息;(二)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三)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果信息。

经过全面排查,全局各股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局、中心、处已公开信息无涉及公民个人隐私内容。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长效机制,落实公开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是加强宣传,提升全局泄露隐私信息意识,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情绪,不要有“隐私泄露事件不会出现在我身边”的侥幸心理,不断提升反隐私泄露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不断加强教育,提升反隐私泄露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反隐私泄露教育和知识培训或者自学《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文件,加强自我防隐私泄露意识;三是深入摸排,从源头杜绝泄露公民隐私信息事件出现,对所有可能泄露公民隐私信息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