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地界风波:当“老规矩”遇上“新法典

发布日期:2026-03-02 10:24来源: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灵璧县司法局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十二月初,冬意渐浓。宿州市灵璧县赵家沟村东头突然传来阵阵争吵声——老张与老王两家正在田埂边相互推搡,两家的妇女也在一旁高声争执,气氛一时紧张。原来,两家承包地多年来一直以一条老水沟为界,今年雨水偏多,老张为便于排水,打算将自家地垄向沟沿拓宽一些。老王见状顿时着急:“你多占一垄,我就少一垄,这沟沿可是祖辈传下来的地界!”眼看双方情绪激动,几欲动手,村里的“法律明白人”郭永闻讯,立刻小跑赶到现场,及时介入调解。

“大家都先消消气!”郭永拦在双方中间,朗声说道,“老张为排水考虑,确是实际需要,老王维护祖传地界,也在情理之中。但处理事情,终究要讲一个‘法、理、情’。”说罢,他掏出一本已翻得微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指着第八条解释道:“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序良俗。这就是说,办事既要合规矩,也要讲道德,不能只顾自家方便,伤了邻里间的和睦。”

他随即建议,由村委会牵头,邀请村中老辈人依据双方土地权属证书,重新勘测并拉线划定地界。老张家可沿新定界线挖掘一条暗渠以利排水,相关费用由两家共同分摊。同时,在地界线上栽种一排花椒树,既可固土护坡,又能作为清晰的界限标识。两家人听后,觉得合情合理,先前激动的情绪逐渐平复。三天后,地界在众人见证下重新勘定,一株株花椒苗也沿着新界整齐栽下。到了秋收时节,两家不仅各自忙碌,还会主动伸手,相互搭帮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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