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司法所: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第一次随机抽取已经结束,请各司法所及时登录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网址:https://ah.psy.12348.gov.cn:9002/login.xhtml)查看了解相关人员信息,务必于7月30日前连同辖区内个人申请及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填写《灵璧县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表》,审查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将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留存建档。
附件1:灵璧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账号
附件2: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区县级)
附件3:灵璧县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表
(附件将发至工作群中,请注意查收)
灵璧县司法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