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大路口司法所:积极保障农村“三资”清理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近期,大路口司法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三大职能,为全镇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助力建设法治乡村、护航乡村振兴。
一、当好“宣传员”。利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网格员工作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多种平台,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清理、支持清理、参与清理,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权。
二、当好“审查员”。为充分保障、积极配合农村“三资”清理工作,大路口司法所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法律顾问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尤其是对涉及农村“三资”清理工作需要掌握的合同主体资格、内容约定、法定期限、形式要件等方面内容重点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合同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水平。为村集体重大经济、民生事项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村集体签订的承包合同进行审核把关,为构建“主体清晰、程序合法、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体系奠定基础,为“三资”清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三、当好“调解员”。充分发挥 “枫桥经验”和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优势,及时发现农村“三资”集中清理工作可能引发的群众不满和矛盾纠纷,协助镇村研判化解因“三资”清理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做到矛盾不上移、原地可解决。
四、当好“助理员”。大路口司法所在保障村做好“三资”清理工作基础上,积极协助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对“三资”清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验收,从专业角度厘清法律关系,同时加大对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规范农村村集体资产运行,当好乡镇人民政府的“参谋助手”。
今年,大路口司法所积极参与“三资”清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为辖区8个行政村审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37件,发现问题合同31件,针对存在的各项问题提出了法律意见和整改建议,充分发挥了司法所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应有作用。同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减少国家、集体资产浪费,使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并助力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合同更加规范,给村“两委”下步工作开展提供可行性建议,为法治大路口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