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司法局“四举措”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强化调解组织建设。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相整合,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行办理,提供便民利民的调解举措,解决基层调解组织人员少、资金缺等实际问题。
二是拓展调解工作领域。积极协调调解职能相互交叉的有关部门,推动援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以及普法与调解对接等机制的建立,做到矛盾调解,普法先行,疑难问题,共同解决。
三是创新排查预警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红、黄、蓝三色预警预报制度,坚持月研判会议制度,整合信息资源,进行研判分析,做到职能互补,信息共享。
四是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调解档案标准化制度,规范调解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档案的收集保存、卷宗制作、台帐建立、文书装订进行指导、培训,有效避免调解档案零散保管,易遗失、易损坏等现象发生。
二是拓展调解工作领域。积极协调调解职能相互交叉的有关部门,推动援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以及普法与调解对接等机制的建立,做到矛盾调解,普法先行,疑难问题,共同解决。
三是创新排查预警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红、黄、蓝三色预警预报制度,坚持月研判会议制度,整合信息资源,进行研判分析,做到职能互补,信息共享。
四是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调解档案标准化制度,规范调解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档案的收集保存、卷宗制作、台帐建立、文书装订进行指导、培训,有效避免调解档案零散保管,易遗失、易损坏等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