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法律援助投诉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人可以向萧县司法局投诉:(一)违反规定办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指派、安排法律援助人员的;(二)法律援助人员接受指派或安排后,懈怠履行或者擅自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的;(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四)其它违反法律援助管理规定的行为。
投诉处理程序
萧县司法局收到投诉后,应当填写《法律援助投诉登记表》,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以下处理:(一)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受理并向投诉人发送《法律援助投诉受理通知书》;(二)对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向投诉人发送《法律援助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投诉地址:萧县司法局 (萧县县政府东50米)
投诉电话:0557-5022014 萧县司法局办公室
电子邮箱:8391108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