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法律援助投诉公示

发布日期:2018-01-12 16:45来源: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埇桥区司法局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人可以向埇桥区司法局投诉:(一)违反规定办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指派、安排法律援助人员的;(二)法律援助人员接受指派或安排后,懈怠履行或者擅自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的;(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四)其它违反法律援助管理规定的行为。

投诉处理程序

埇桥区司法局收到投诉后,应当填写《法律援助投诉登记表》,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以下处理:(一)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受理并向投诉人发送《法律援助投诉受理通知书》;(二)对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向投诉人发送《法律援助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投诉地址:埇桥区司法局 (宿州市市府巷12号)

投诉电话:0557-3032196  埇桥区司法局监察室

电子邮箱:yqsfjj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