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埇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8 08:58来源: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埇桥区司法局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埇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埇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系区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咨询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委员会委员,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责和任期

委员会委员主要职责是为埇桥区人民政府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任期为3年,可以续聘连任。

二、选聘对象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法律专家学者;有关行业协会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在行政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有较高理论研究造诣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医疗卫生、建筑规划、财务税收审计、农林水牧等领域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专家。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有能力、有时间参与咨询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相关专业管理制度、标准,在相关专业领域内有较深的造诣;在行政法、部门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等领域有较高理论或者丰富实践经验,具有特定领域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

(四)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信誉良好;

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选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 年9月18日至9月22日。

(二)报名方式:实行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定向邀请的方式。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填写《埇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自荐)表》;定向邀请的,由区司法局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向本人发出邀请。

(三)报名材料:1、提交《埇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自荐)表》纸质文件(可扫描)和电子文档各一份;2、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等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各一份。

(四)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请到区司法局309办公室,电子报名请发邮箱yqqxzfyys@163.com。

四、选聘程序

(一)埇桥区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并结合工作需求,确定委员会拟聘任名单。

(二)委员推荐人选报经埇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

特别说明: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人员应为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联系电话:0557-3024220

附件:埇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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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

委员推荐(自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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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

面貌

 

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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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联系方式

单位电话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业务专长

领域

 

 

学习工作简历

(从大学时起)

 

 

 

 

 

 

代表性著作、研究成果及代理重大法律案件情况

 

 

 

 

 

 

 

 

 

获得奖励及荣誉称号情况

 

 

 

本人承诺

(参照: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属实。)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