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司法局“法治之光,温暖为民”微视频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2 18:44来源: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司法局站点管理员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根据工作需要,宿州市司法局法治之光,温暖为民”微视频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法治之光,温暖为民”微视频制作(暂定)

2.项目地点:安徽省宿州(含四县一区)

3.项目单位:宿州市司法局

4.项目概况:“法治之光,温暖为民”微视频拍摄与制作,详见采购需求表

5.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6.项目概算:2.4万元

7.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8.标段(包别)划分: 本标段为1个独立包,具体包含拍摄与制作。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电视专题片、微视频制作项目等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投标材料递交

投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19日17:30前(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州市司法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市政府8楼83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装入档案袋密封,封条上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

四、评分标准

市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标小组,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根据投标人资质、服务方案、业绩及报价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人(详见评标细则)。

五、联系方式

徐主任 0557-3023830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表.docx

  项目评标细则.docx


宿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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