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民心 ‘典’亮宿城”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开始了!

发布日期:2024-04-29 15:30来源: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市文联、市法宣办联合在全市开展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法润民心 “典”亮宿城

二、征集对象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

四、参评作品要求

    (一)作品类型及格式要求

    1.书法类:书法作品(楷、隶、行、草、篆等字体均可,草书、篆书须附释文)须为4尺以内并且为竖式,硬笔书法作品禁用摩擦笔,建议使用统一印制的硬笔书法作品专用纸,尺寸为16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为主,注重政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字数不限,以诗、词、联、赋创作为主,提倡自创。

    2.绘画类:中国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版画、工笔画、漫画、剪纸等作品均可,要紧扣主题创作,反映时代特征,注重法治文化内涵。参赛作品规格高不超过1.8m、宽不超过1.5m。

    3.手抄报类:以图绘法,以文述法,以手抄报为载体来表达对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参赛作品规格须为A3(420mm×297mm)大小。

    (二)参评要求

    1.参评作品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扣活动主题,健康向上,不涉及国家秘密,不含有涉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要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较强的艺术性感染力。

    2.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投稿人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所有权,若因参评作品侵权发生的法律纠纷等均由投稿人承担,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3.参评作品必须符合征集类型及格式要求,每人限报1件作品,一个作品指导老师限报一名。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类型、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或所在学校)、联系电话、指导老师,可单独附作品内容创作简介。

    4.学校和艺术培训机构等单位参评作品要分类填写统计表。附件:“法润民心 ‘典’亮宿城”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统计表.docx

五、作品评选及展出

    作品征集完成后,主办方组织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统一评选,书法和绘画类分成人组和学生组,每组分别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手抄报类设中学组和小学组,每组分别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根据组稿和获奖情况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名。届时颁发获奖证书,择期举行作品展示活动。

    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享有展览、摄影、摄像、出版及宣传权,并对所有作品拥有修改和向上级部门推介、报送等权利。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方面相关规定。

六、收稿地址

    各县(区)司法局负责本地作品的征集择优上报工作(教育系统除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作品的征集择优上报工作(由各县区教体局分别收集报送);市直各单位及个人可直接报送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506号市政府大楼850室,联系电话:3047370。